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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扬州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和《扬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扬大研院〔20246的相关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各一级和二级学科负责人、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负责人、纪检员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按学科成立7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

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

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政治成绩

外语成绩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90200

园艺学

全日制

18

33

33

50

50

300

095131

农艺与种业

全日制

44

33

33

50

50

251

095131

农艺与种业

非全日制

32

33

33

50

50

251

086200

风景园林

全日制

7

37

37

56

56

290

086200

风景园林

非全日制

6

37

37

56

56

290

备注: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拟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流程

1.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核

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2

2.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考核

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扬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参阅该表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缴费及流程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文件精神, 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 元/生)现场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

4.签定承诺书

非全日制考生复试需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附件4,调剂阶段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填写《研究生线上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5.体检

考生复试阶段须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6),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具体安排

(1)加入钉钉群。一志愿复试考生下载“钉钉”,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实名加入相应的群组。

   

(2)心理测试。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环节,流程见附件7

(3)报到、加试、笔试和面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8

四、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详见附件9)等。

(一)专业课考核

学院参照《扬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要求命制专业课考核试题,风景园林专业采用线下笔试方式进行,01方向考生考试时间为3小时(快题),02和03方向考生考试时间为 2 小时。园艺学和农艺与种业专业采用面试考查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考核

学院组织各复试小组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命制三种类型的试卷,包括专业能力考查试卷、综合能力考查试卷和英语应用能力考查试卷。每种类型试卷不少于 3 道试题,供复试时随机抽取。

(三)复试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 30 分。专业课考核成绩60分为及格,综合素质和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总分 90 分为及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二)录取原则

1.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及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不予录取。

学校将于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信息公开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 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院将及时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未经“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四)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14-87869579;邮箱:006912@yzu.edu.cn


附件:

1.扬州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一志愿)

2.扬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

3.扬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

4.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5.研究生线上复试诚信承诺书

6.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

7.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流程

8.扬州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9.扬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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