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招生工作
(一)补招生方式和招生学科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补招生方式有: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招生学科:园艺学(090200)。
(二)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申请者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相关学科的全日制(非在职)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
4、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5、申请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6、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招生当年的8月31日)。
7、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报考非英语类学科:国家CET-6成绩≥426分,或近三年雅思(IELTS)成绩≥6.5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老托福成绩≥560分)或GRE成绩≥260分(老GRE成绩≥1300分)。
②报考英语类学科(或方向):国家TEM-8成绩合格。
③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SCI、SSCI或A&HCI等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本人排名第一)。
④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⑤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国外留学经历。
拟录取的申请者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工资关系及组织关系等转至我校,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方式学习。、
(三)申请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我院全日制二、三年级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硕士入学前须已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6、硕士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学术表现得到学术界认可(本人排名第一)或学术研究成果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学术著作已正式出版者优先申请。申请者所获学术成果(如: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获奖等)须以“扬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网址:
https://yz.chsi.com.cn/bsbm/),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请严格按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报名交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1日
2、提交材料
(1)申请考核
①《扬州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②《扬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系统生成)
③《思想政治考察表》
④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
⑤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⑥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其中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⑦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⑧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⑨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硕博连读
①《扬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系统生成)
②《思想政治考察表》
③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
④《扬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备注:《申请考核申请表》、《硕博连读申请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请考生至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
(五)考核与审查
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业务审核,结合申请人的综合表现,就是否同意其申请提出明确意见,拟接纳该生的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六)其他说明
1、申请考核材料纸质版须于2023年5月24日前通过顺丰速运或EMS邮寄至: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扬州大学园艺园林学院综合办公室(逸夫馆W101),林肖剑老师,电话:0514-87869579,邮编225009;5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nxiaojian@yzu.edu.cn。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网上报名后,于2023年5月23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园艺园林学院综合办公室(逸夫馆W101)。
2、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取得的,取消录取资格。
3、经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执行原有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转入博士研究生培养,硕士阶段学籍终止,同时取得博士学籍,并于2023年起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二、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普通招考复试分数线见《扬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分数线”)(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2。
2.复试环节。复试环节包括复试资格审查、思想品德考核、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考核及既往科研能力评价等。既往科研能力评价主要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如:硕士学位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含论文、论著、专利及获奖)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形式:现场面试。
5.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含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能力考核、既往科研能力评价),60分为合格。
(二)时间及地点
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含心理健康检测)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 8号)规定执行。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心理健康检测阶段,考生凭心理健康测评账号登陆我校心理测评系统完成测评。
(四)缴纳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
附件:1.扬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扬州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复试名单
扬州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2023年5月18日